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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反馈意见的通知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监控和治理。要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分级建档,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加强跟踪督办。加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工作推进力度。
  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安监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各级煤矿监管和煤炭行管、国土资源、公安(交警、消防)、冶金机械、医药轻工食品、交通、环保、公用、建委、农委、林业、水利、教育、旅游、经委、商务、物资、铁路、电力等部门各负其责,抓好落实。
  四、进一步加强调度统计和预警、预测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493号令,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及时接报、处理事故信息,进一步认真做好事故的调度统计工作。安监部门与气象、地震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因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预警预测工作。
  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安监、气象、地震部门相互配合,抓好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各重点企业要做好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备案工作,争取2008年完成预案制订率达到100%的目标。各级政府要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健全组织,充实人员。
  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安监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组织落实。
  五、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力度,做到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宣传形式和宣传效果相结合,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先进事迹。通过多种宣传形式,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继续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认真开展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高危企业在岗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安监、广电、文化部门牵头,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负其责,抓好落实。
  六、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各地要加快解决乡(镇)、街道(社区)安全监管机构的问题。抓好市县两级基础建设,加强机构体制、装备、信息化、培训基地、科技支撑项目建设。加快建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法律法规、技术支撑、应急管理、安全技术人才培养和职工安全技能培训等五大体系。加强能力建设,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安监人员素质。解决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安监部门办公用房、检测检验设备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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