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反馈意见的通知
(政明电[200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第四考核组于2007年12月19日至21日,对市政府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省考核组听取了市政府、柳河县政府的情况汇报,查阅了有关资料,现场检查了市燃气总公司、市长途客运总公司、柳河县兴柳石膏矿业有限公司3户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省考核组对我市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下一步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建议。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组反馈意见,全面整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强化各级政府领导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各级政府领导继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增强“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生产是第一责任”的理念,通过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的领导责任;通过有效的手段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责任意识,把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各级政府组织落实。
二、进一步遏制非煤矿山企业事故上升势头
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找准存在问题的根源,采取有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非煤矿山企业在今年春季开工前要进行全面排查,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改正,验收合格后才能开工。按照省政府的部署,扎实做好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各行业、各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
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安监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负其责,抓好落实。
三、继续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力度,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事故隐患分级治理的机制
(一)新华市场煤气管道被占压已构成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新站步行街煤气管网占压和附属设施腐蚀等隐患问题。
责任单位:市公用、工商、建委、消防共同组织落实。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建立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隐患分级排查治理机制,从政府、企业两个层面建立分级监控、分级排查治理的机制,实现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和经常化。
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安监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负其责,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