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政明电[200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辉南森林经营局:
为做好全市2008年森林防火工作,根据全省2008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要点,我市2008年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年度无重大森林火灾为基本目标,坚持“全社会抓保护,全民搞防火,政府负全责”的原则,狠抓责任落实和措施落实;强化体系建设,提升森林火险预警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做好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扑救队伍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应急应变机制建设,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反应及时、措施果断、运转高效,不断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综合防范能力,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和谐稳定,促经济发展。实现全年无重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05‰以下,森林火灾控制率在4公顷/次以下,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达到90%以上。
一、认清形势,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综合分析各种因素,今年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各级政府和部门部分领导工作变动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原有工作格局发生了变化,森防工作需要进一步理顺。二是全市多年实施封山育林,森林植被得到极大恢复,林内可燃物载量增加,一旦起火,稍有迟误或遇恶劣天气,就有酿成大灾危险。三是由于山区资源综合开发规模的扩大,致使从事种植、养殖及搞副业的外来人员增多,林内生产和生活用火有上升趋势。四是个别地方干部还存在着凭经验办事、群众存在着侥幸心理,工作落实不到位、人员未尽其责,使引发森林火灾的因素不同程度地存在。五是受气候异常影响,2007年冬季南方降雪多,东北降雪少,尤其对春防期春旱问题要做好充分思想准备。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明确森林防火责任要求,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责权划分原则,完善和深化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和包保责任制,以对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积极构建和谐科学的防火体系。全市确定3月1日至4月15日、9月15日至10月15日为森林防火宣传月。各地要在防火期前制定出目标明确、措施具体、操作性强的森林防火宣传方案,落实领导和部门宣传工作责任。要以落实“十户联防”为载体,逐门逐户实施入户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不懈地做好林区社会用火文明建设工作。要广泛组织和发动各级宣传媒体共同参与,采用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全市继续开展“彩旗工程”,结合12119火情报警电话公示以及《吉林省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分级标准和发布办法》,大力开展防火宣传物标准化建设,以林区村屯为重点,全面做好更新和维护现有各类防火宣传物、警示物,合理确定布设密度和设置标准,确保做到外形统一美观,内容规范醒目,全面提升森林防火警示性宣传教育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