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要保证门户网站7×24小时正常连接。如发生故障,要及时排除,确保一般故障2小时内修复、疑难故障12小时内修复(包括硬件损坏)。
第十九条 不得随意更改子网站域名和IP地址,如需变更,需报告主网站后方可进行。
第六章 运行维护
第二十条 根据《中国互联网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等规定,门户网站的域名管理应遵循以下规范:
(一)忻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名称为“忻州市人民政府”,由忻州市人民政府主办,忻州市人民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承办,域名为: www.sxxz.gov.cn 。中文域名为:中国·忻州。
(二)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网站名称为机构全称或简称。域名为: www.sxxxx.gov.cn 其中xxx为各单位英文名称或拼音缩写,并可以使用原有域名。
(三)各事业单位及社团的域名为: www.sxxxx.org.cn ,其中xxx为各单位英文名称或者汉语拼音名称字头的组合,并可以使用原有域名。
第二十一条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子网站的运行维护应当遵循如下规定:
(一)子网站服务器托管在“中国·忻州”政府门户网站的单位,该网站的安全运行及网络管理统一由市政府门户网站负责。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网页编辑、上传和发布工作,并经常检测网站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市政府门户网站联系。
(二)网站采用本地管理方式的,各单位应当设置网络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网络的安全运行。
第七章 监管考核
第二十二条 根据《“中国·忻州”政府门户网站考核办法》,网站协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信息报送、子网站栏目内容情况进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通过“中国·忻州”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网站协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通过日常考核、组织网上评议等形式,对主网站和子网站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网站协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