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忻州”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试行)
(二OO八年三月十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忻州”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管理,确保门户网站高效、安全运行,切实把门户网站建设成为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成为全市政府政务公开渠道、对外宣传的窗口和服务公众的桥梁,依据国务院《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中国山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门户网站,包括市政府主网站(以下简称主网站)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所属各单位主办的子网站(以下简称子网站),是市政府在互联网上共同建立的政府网站群。
第三条 门户网站的主要任务是展示忻州形象,加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联系,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中国·忻州”政府门户网站协调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网站协调工作领导组)是门户网站管理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 在门户网站日常管理中,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主网站设在市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在网站协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市政府门户网站具体负责网站的管理和日常运行维护监管等工作,并对子网站进行指导。子网站由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网站管理机构进行日常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同时要明确机构和人员,做好向主网站每日报送信息工作,上报信息要做好内容审核把关工作,确保信息权威、准确、及时。
第六条 各子网站要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及人员,逐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第三章 上网内容管理
第七条 根据国务院《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中国山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门户网站要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