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稳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
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干部管理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今后一段时期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进一步扩大对县处级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范围,努力做到“逢离必审”、“先审后离”;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全程跟踪审计监督;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审计调查、专项执法监督结合进行的方法和途径,稳步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重点上,要以建立公共财政框架为落脚点,强化对资金分配权的制约,促进领导干部依法从政;要以完善决策机制为出发点,强化对经济决策权的制约,促进领导干部科学从政;要以规范财经秩序为着眼点,强化对政策执行权的制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立足于提高经济效益,强化对经济管理权的制约,促进领导干部务实从政。
(三)不断强化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是国家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实行监控的重要手段。今后一段时期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要与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相适应,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审计政府投资的城建、交通、水利、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解困安居等公共工程项目,建立重大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必审制度,开展投资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既要审计投资项目的竣工决算,重点审计设计、施工、监理及其招投标管理情况,也要审计投资项目的资金收支管理与投资绩效,同时加强对隐蔽工程和变更项目的事前、事中监督;着重审计投资项目损失浪费形成国有资产流失、建设程序混乱进而违法犯罪的问题,分析财政投资分配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投资结构是否合理,投资管理是否有效,积极发挥审计监督在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提高财政投资效益方面的作用。
(四)积极改进企业审计监督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审计是国家审计的职责所在,是国家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径。今后一段时期的企业审计工作,要适应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变化,以“摸家底、揭隐患、促发展”为目标,以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为基础,以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为核心,以审查企业重大问题与隐患为重点,积极探索效益审计的路子。加强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审计,强化对国有资产的评估、审核和交易等关键环节的监管,查处企业改制、主辅分离时国有资产流失特别是重大损失浪费、谋取小团体利益和内外勾结违法犯罪的问题;开展对国资委和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公司的审计,监督其履行资产收益权、重大决策权和经营选择权等履行出资人职责情况;开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所在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重大决策的有效性、资产质量的优劣性和执行国家法规的情况;积极尝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效益审计,通过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揭露和反映深层次问题,帮促企业改进和完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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