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卫市人民政府2008年为民所办的11件实事》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城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2008年为民所办的11件实事》已经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中卫市人民政府2008年为民所办的11件实事
一、完成农村信息化工程。年内川区193个行政村、山区21个通宽带的行政村全部建成信息终端服务站点,搭建起农村职业教育平台、农民科技培训平台、设施农业病虫害防治平台、特色农产品销售平台、农民群众文化娱乐平台,做到教育、文化、科技、农业生产等多种资源信息共享。(责任领导:马占林 负责单位:市农牧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文体局、科技局、教育局,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
二、启动全日制与远程职业教育工程。建成南华山职业中专学校,秋季招生4563名,充分利用农村信息平台,以镇(乡)、村为主体,实行校外信息化教学、校内统一考试,让不能上高中的初中毕业生能够接受职业教育,确保初中毕业生“学有所教”。(责任领导:闫祖强 负责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
三、健全医疗卫生网络。开工建设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心血站,完成急救中心建设,建成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卫生室合格率达到80%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0%以上,使城乡群众“病有所医”。(责任领导:闫祖强 负责单位:卫生局)
四、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完成城区60000平方米、730套经济适用住房和4000平方米60套廉租房建设,使城镇居民“住有所居”。(责任领导:马世军 负责单位:市建设局)
五、开通农村公共交通客运线路。完成22个农村客运便民站建设,投放农村公交车80辆,农村通公交车率由零提高到90%,杜绝农用车载人,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出行难的问题,确保农民群众出行安全。(责任领导:于霆 负责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