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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杨新坚(市政府副秘书长)
       程爱国(市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 牛建春(市经委副主任)
       罗蜀榕(市建设局副局长)
       郑锦华(市农业局调研员)
       陈谋祥(市水利局副局长)
       林木好(市国土局副局长)
       林心銮(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严 星(市教育局副局长)
       曾国俊(市国资委副主任)
       于 萍(市卫生局副局长)
       林剑生(市文化局副局长)
       陈燕敦(市贸发局副局长)
       陈学禄(市旅游局副局长)
       刘晓强(市民宗局副局长)
       张顺恒(市林业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陈培祥(市交通局副调研员)
       刘伟宁(市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
       葛宏鹏(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张国德(市质监局副局长)
       林 巍(福州海事局副局长)
       任建国(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韩忠明(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安监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程爱国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钟小明、梁文凌、李洪臣、林忠金、王敏、林唏、林锦瑞 ,电话:0591-83258599 传真: 0591-83259796
  四、职责分工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全面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并负责抓好落实。市直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安监局负责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与监督,负责指导、督促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三)市交通局负责指导、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内河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公路建设及养护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四)市建设局负责指导、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公交企业以及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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