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运城市委、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二OO七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市、先进个人的决定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综治、政法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的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不断强化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综治基层组织建设和综治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广泛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着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以实施天眼工程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进一步得到了落实,取得了明显的成绩,确保了全市的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为改革发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为了表彰先进,鼓舞士气,发扬成绩,树立典型,激励全市各级各部门干部群众进一步加强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引深平安建设,努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和治安防控能力。市委、市政府决定对二00七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综合考核前五名的绛县、闻喜县、夏县、平陆县、稷山县及张冠等25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名单附后)。对受表彰的前三名的县市各奖励奖金30000元,第四、第五名各奖励奖金20000元。
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政法、综治干部和广大政法干警,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县市和先进个人学习,学习他们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政治觉悟;学习他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求真务实、勤奋努力的良好作风;学习他们锐意进取、争创一流的拼搏精神。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县市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拼搏,再创佳绩。
在新的一年里,希望全市政法综治干部和广大政法干警,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省、市政法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引政法工作,以确保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为重点,紧紧围绕“创建平安县,建设平安运城”活动,深入推进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争创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努力为建设运城小康社会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附:
200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先进个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