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雪天气交通保障的紧急通知
(凉府办函〔2008〕3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受地面冷空气和西南暖湿气流的共同影响,1月25-31日我州连续出现两次强降温和雨雪天气过程,造成持续性的区域性低温雨雪天气。目前许多路段通行困难,一些高山冰雪路段甚至无法通行。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未来几天,灾害性天气还将持续,局部地区还有加重的可能,全州各地受灾程度将呈加深趋势,一些地方将重复受灾。持续的降雪降温,造成大雪封路、山区道路结冰,致使车辆无法通行或交通严重不畅,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雪天气交通保障的紧急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州交通运输疏导和沿途滞留人员安全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保障协调机制。有关县市要将公路车辆、人员受阻情况及时上报州交通局、州公安局,州交通、公安部门要及时会同相关县市建立跨区域公路运输保障协调机制,并根据气象、道路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各县市之间要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成都铁路局西昌车务段、西昌电业局要会同有关县市及电力公司建立铁路运输保障协调机制,把铁路运输作为供电保障的重中之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公路、铁路、航空运输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对滞留旅客妥善安置,采取综合性措施进行疏导。
二、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公路运输畅通。交通运输部门要随时掌握天气情况,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发布公路气象信息,切实做好日常公路气象预报和重大公路气象预警工作,在路段封闭开通工作中,要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科学实施路段交通控制。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危险、重点路段的指挥疏导工作,加大疏运力度。交通部门要加强路面巡查、春运签章检查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做好运力储备。车辆管理部门要加大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的力度,做好营运车辆管理,对未达到安全行驶标准的车辆一律不准发车,确保安全第一。在加大除雪除冰工作力度的同时,千方百计组织购置和调运融雪剂、防雪链、铲雪车等除雪清障物资,确保装备物资保障。州交通局要加强对重点路线防范冻雨、除雪除冰的技术指导。交通运输部门要确保电煤、鲜活农产品等重要物资的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