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住房建设中,发改部门、规划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在审批房地产建设项目时,千方百计增加廉租住房房源,切实为城市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四)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建设要求
1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要求
(1)以二室一厅一厨一卫户型为主、适当少量建设一室一厅一厨一卫户型,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2)建设标准为:室内水泥地面,内墙面刮白,入户安装木制门、符合节能的普通窗户、预留电话、有线电视、网络插座,水、暖、电、气四表出户,分户计量。
(3)建筑节能达到50%以上。
(4)公共管理、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建设齐全。
(5)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25%以上。
2 廉租住房建设要求
(1)新建廉租住房以一室一厅一厨一卫户型为主,适当建设少量的二室一厅一厨一卫户型,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2)建设标准为:室内水泥地面,内墙面普通涂料,户内安装木制门,入户安装普通防盗门、符合节能标准的普通窗户、普通卫生洁具,水、电、暖、气四表出户,分户计量。
(3)建筑节能达到50%以上。
(4)公共管理、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建设齐全。
(5)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25%以上。
3 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建设要求
(1)建筑节能达到50%以上。
(2)水、暖、电、气四表全部出户,具备分户计量、分户控制、按量收费条件。
(3)公共管理、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建设齐全。
(4)容积率不小于1.5。
(5)小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
(6)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25%以上。
(四)进一步提高住宅建造质量。从提高居住区规划设计水平、改善居住区环境和住房居住功能出发,严格执行《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积极推行《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大力推广先进、成熟、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全面提高住宅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