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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株政发〔2007〕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文化局确定的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23项),现予公布。
  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05〕27号)要求,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完整的档案,利用各种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全面、系统的记录,鼓励和支持代表作传承人(团体)开展传习活动,通过各种渠道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广为传播,加深公众的了解和认识,促进社会共享,确保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保存、传承和发展。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株洲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一、音乐
  1 思情鬼歌 醴陵市
  2 苏区歌谣 茶陵县
  3 苏区歌谣 炎陵县
  4 客家山歌 炎陵县
  二、舞蹈
  5 星子灯 醴陵市
  6 大同桥火龙灯 攸县
  三、手工技艺
  7 南阳桥乡刘双喜漆画 株洲县
  8 朱亭镇邹桂文雕刻(木雕) 株洲县
  9 堂市乡谭建强制鼓 株洲县
  10 剪纸 株洲县
  11 鞭炮制作 醴陵市
  12 大蒜加工工艺 茶陵县
  13 腐乳加工工艺 茶陵县
  14 冬酒酿造 茶陵县
  15 蓝印花印染工艺 茶陵县
  16 “补锅”手工技艺 茶陵县
  17 皇图岭豆腐制作 攸县
  四、民俗
  18 云阳山南岳宫庙会 茶陵县
  19 阳升关庙会 攸县
  五、民间曲艺
  20 春锣 醴陵市
  21 赞土地 醴陵市
  六、戏剧
  22 皮影戏 株洲县
  七、民间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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