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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4、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投资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精神,规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提高核准效率,简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程序。加大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推进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研究制定《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办法》等。逐步放宽投资领域,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

  5、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服务机构改革与发展。出台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建立行业协会(商会)联席会议制度,改革行业协会管理体制,制定行业协会发展规划。举办行业协会秘书长培训班,指导做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业协会秘书长的试点工作。指导2-3家骨干企业牵头发起,筹建同业经济组织和相关单位自愿组成的行业协会。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在市场运行中的服务、公证功能,研究制定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继续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完善企业经营机制

  6、深化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继续做好市直工业、商贸流通企业和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制工作,加强对改革中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妥善处理好改革中的遗留问题。加大市直建筑企业改制的推进力度,力争年内完成改制任务。探索研究供水、污水处理等公用企业单位市场化改革,通过建立特许经营等管理制度,积极吸纳境内外社会资本的参与,逐步实现投资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经营企业化。

  7、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按照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规划,推动国有资本向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集聚,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上市或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增量改制,加快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现代产权制度。进一步帮助已改制企业规范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8、完善国有资产运营机制。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制,制定整合现有国资授权经营公司的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落实国有资本收益征管办法,完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健全企业领导人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9、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继续落实国家、省和市已颁布的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改制,鼓励民营经济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完善非公有制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加快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构建市级风险投资平台,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环境,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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