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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莫桦副市长

  负责发展改革、工业、安全生产、环保、统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粮食局)、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局、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管理委员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华侨投资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林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二轻联社。

  协调和联系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市工商局、烟草专卖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北海供电局、北海盐务管理局、中石化广西北海石油公司等有关工作。

  杨志远副市长

  负责外事、旅游、侨务、体育、交通、港口物流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体育局、交通局(交通战备办公室)、港务管理局、市旅游局、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北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市高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府驻香港办事处、市政府驻越南办事处以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国外友好城市等工作。

  协调和联系北海海事局、自治区沿海公路局、北海火车站、北海机场公司、邮政通信机构以及各民主党派北海市委会、市工商联、侨联等有关工作。

  陈玉玉副市长

  负责农业、扶贫、民族、民政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农业局、水利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民政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水产畜牧兽医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民族宗教局、台湾事务办公室、供销社、农机管理中心。

  协调和联系广西海洋气象台(北海市气象局)、广西渔船检验局、广西渔港监督局、北海渔业基地管理处以及台湾工作办公室、黄埔军校同学会北海联络组等有关工作。

  刘宏武副市长

  负责建设、国土资源、地震、政法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建设委员会(房产局)、国土资源局(海洋局)、城市规划局(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地震局、公安局(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人民防空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消防委员会办公室、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房地产交易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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