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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鉴于市政府部分领导工作变动,现将副市长有关工作分工进行调整。调整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的工作分工如下: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连友农市长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等方面工作。

  主管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监察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审计局。

  曹坤华副市长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机构编制、财政、审计工作。负责人事、劳动保障、招商促进、金融、商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人事局(军转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口岸办公室)、市招商促进局(经济合作办公室、投资投诉中心)、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市公司风险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北海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兼主任)、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市政府驻浙江办事处以及国内友好城市等工作。

  协调和联系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北海海关、自治区商务厅驻北海口岸办、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银行机构、保险机构以及各地驻北海办事处等有关工作。

  吕余生副市长

  负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计生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教育局(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文化局、卫生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新闻办公室、档案局、地方志办公室。

  协调和联系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红十字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社科联、科协、北海日报社和中直、区直新闻单位驻市机构等有关工作。

  程继斌副市长

  负责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法制和债权债务清理处置等方面工作。分管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制办、债权债务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研究中心(经济信息中心);联系驻市部队、武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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