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2007年,按省的安排部署,重点完成禄劝、晋宁、东川、寻甸、嵩明五县区17500户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任务。以后每年在确保完成省下达任务的同时,统筹安排好全市的年度建设任务。
(三)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各级党委、政府在加大支持力度和引导社会扶助的同时,尊重农民群众意愿 , 制定政策措施 , 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广大农村自然条件、风俗民情、经济发展等因素,区别对待,有针对性地加以指导。
3.经济实用、抗震安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帮助和引导农民建造抗震性能好、造价低的房屋,着力改善农民居住条件。
4.统筹安排、协调发展。把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结合起来,科学规划,从总体上促进农村面貌的改善。
5.统一实施、严格标准。以村为单位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确保村庄规划符合防震减灾要求,单体建筑抗震措施符合省技术指导意见要求,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省施工验收标准。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农村民居基础资料调查与抗震能力评价
重点做好地震活动区与重点监视防御区断裂、滑坡、崩塌、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洪水、暴雨等气象灾害威胁、农村房屋建筑材料和抗震能力等的详细调查。较好地掌握农村民居结构特点、震灾特征、抗震薄弱环节及当地行之有效的房屋抗震经验和措施,全面开展重点区域农村民居抗震能力鉴定,综合评价各种类型农村民居的抗震能力,建立农村民居基础数据库,为确定抗震设防和实施地震安全工程技术措施提供依据。
(二)制定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规划
结合全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明确总体思路、阶段目标、建设内容、技术标准和保障措施,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各村、镇的发展规划,必须把防震减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未经建设部门批准的方案不得作为施工的依据。避难场所和逃生通道的建设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建设工程同步实施。
(三)研发农村民居抗震实用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