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困难家庭残疾儿康复训练补助。各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在临床服务中发现儿童有听力障碍、智力障碍、脑瘫等症状时,要及时完整地填写《绍兴市儿童听力障碍、智力障碍、脑瘫儿童临床报告卡》,每月底由各医疗机构报市、县残联。市、县残疾人康复训练中心组织实施上述三类残疾儿童为主的康复训练。享受对象:困难家庭中需实施康复训练的聋哑、脑瘫和智障等残疾儿童。享受标准:根据家庭收入情况减半或免收康复费、护理费、保育费。实施部门:各级残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把实施“优生促进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成立政府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优生促进工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落实人、财、物及组织管理,确保“优生促进工程”顺利实施。
(二)明确部门职责。“优生促进工程”是一项多领域、跨部门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必须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人口计生部门要大力宣传和普及优生优育、预防出生缺陷等知识;组织实施“优生四项检测”项目,做好推广优生营养素补充等工作;加强病残儿再生育家庭优生管理。卫生部门要会同民政部门做好婚前医学检查;负责组织、督促医疗保健机构做好出生缺陷干预的技术服务工作;做好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等工作。民政部门要宣传倡导科学婚检,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工作;配合人口计生、卫生部门做好可以享受减免政策的困难家庭的资格确认工作。残联系统要负责病残儿童的康复治疗与康复训练工作。财政部门要负责做好“优生促进工程”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
(三)健全服务体系。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开展出生缺陷干预是一项技术性、系统性很强的工作。要建立和完善以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为中心、其他医疗机构和乡镇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为补充的优生促进工程服务体系。要加大对卫生技术人员和计生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与考核,切实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确保“优生促进工程”质量,最大程度地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
(四)落实经费保障。作为政府推动的一项民生工程,市、县两级都要建立专项资金,对本区域内的目标人群实行政府免费服务或给予适当补贴。具体减免标准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市财政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同时,各级要加大财政投入,为出生缺陷干预基础设施建设、装备配备、宣传品制作和人员培训等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