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推进产品高端化。实施“品牌强市”战略,鼓励企业创建各类名品名牌,创牌数量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引导企业加强品牌经营,品牌经济贡献率提高1个百分点。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健全执行有力、协调有效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和领导机制,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制度建设。实施专利战略,争取专利申请突破1万件、专利授权6000件、发明专利100件。实施标准化战略,争取新增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制订企业5家。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占有率高、附加值高的“三高”产品,形成一批产品产业单打冠军。(责任部门:市经贸委,配合部门: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外经贸局)
12.推进企业规模化。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扶持计划”和“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力争新增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企业1家、超50亿元企业3家、超10亿元企业10家、超亿元企业100家、规模以上企业200家,形成梯队型企业群体。重点培育10家左右有国际竞争力、国内影响力、行业带动力的领军企业。(责任部门:市经贸委,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等部门)
13.推进创业全民化。按照《绍兴市现代家庭工业发展规划》,实施“创业富民”工程,积极开展“创业绍兴”系列活动,加强对现代家庭工业的培育扶持,力争新增现代家庭工业企业5000家,解决就业5万人左右。(责任部门:市农办、市经贸委,配合部门:市工商局、绍兴电力局、绍兴电信分公司、市邮政局、各金融机构)
(五)着力推进发展平台创新
14.加快推进杭州湾产业带建设。结合编制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合理调剂土地,加快推进市区工业北移战略,建设杭州湾南翼的重要先进制造业基地。合力调整镜湖新区、绍兴经济开发区工业布局,全面实施市区二环线内企业转型提升拆迁工作。(责任部门:市经贸委,配合部门:越城区政府、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
15.推进开发区“二次创业”。重点提升1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和重点工业功能区,以“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为原则,通过产品结构的替代、质量提升、单位面积投资强度和产出的提高,推进“退二优二”、“二次创业”,力争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占全市的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室,配合部门: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管委会、市经贸委)
16.加强经济强镇村集聚平台建设。依托开发区和中心镇建设,重点整合和提升20个乡镇工业功能区、扶持和规范100个现代家庭工业集聚点建设,成为工业创新发展的新平台。(责任部门:市经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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