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梧政发[2008]22号)
2007年,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劳动保障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劳动保障工作的一系列方针和部署,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加大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市劳动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并在工作中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市政府决定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授予苍梧县就业服务中心等12个单位“2007年度梧州市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集体)”称号,授予唐海泉等60位同志“2007年度梧州市劳动保障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他们为榜样,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团结协作,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2007年度梧州市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集体)名单
2.2007年度梧州市劳动保障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07年度梧州市劳动保障工作
先进单位(集体)名单
(12个)
苍梧县就业服务中心
岑溪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所
藤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蒙山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所
梧州市就业服务中心
梧州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
梧州市财政局
梧州市审计局
万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蝶山区富民街道办事处东山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
长洲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梧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科(先进集体)
附件2
2007年度梧州市劳动保障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60名)
唐海泉 岑溪市副市长
卢 军 梧州市劳动保障局办公室主任
陈大卫 梧州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培训科科长
陈启雄 梧州市劳动保障局劳动保障争议仲裁科科长
谢慕娴 梧州市劳动保障局保险福利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