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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监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建立健全企业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力度,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为构建和谐昆明提供强有力保障,确保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工作目标:各级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在2008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把应急管理纳入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形成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企业应急管理机制;建立训练有素、反应快速、装备良好、保障有力的企业应急队伍;加强企业危险源监控,实现企业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处置的有机结合;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措施;企业应对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能力得到全面提高。

  三、健全企业应急管理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企业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大中型企业和高危行业企业要形成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群团组织协助配合、相关人员全部参与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其他企业要在企业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自身应急管理工作。大型企业、集团公司总部及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要设置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配备2名以上专职或兼职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中型企业和集团公司下属生产经营单位要明确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配备1~2名兼职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矿山、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企业(以下简称高危行业企业)要设置或指定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配备2名以上专职或兼职应急管理人员。

  (二)建立完善企业应急联动工作机制。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应服从当地政府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部门的监督、协调和指导。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影响两个以上县(市)区的区域级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县级以上政府要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内高危行业企业分布、企业重点危险源、应急队伍、救援基地、应急物资、道路交通等基本情况,加强与企业的联系,组织建立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关联单位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合力,协调有序地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各类企业要加强与其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主动接受当地安全监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要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发布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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