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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节市场猪肉等主要菜篮子商品供应工作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节市场
猪肉等主要菜篮子商品供应工作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8〕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8年春节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猪肉等主要菜篮子商品供应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春节市场猪肉供应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8〕12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确保猪肉等主要菜篮子商品稳定供应是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2008年春节市场猪肉等主要菜篮子商品供应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菜篮子”县(市、区)长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完善“菜篮子” 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兼顾,狠抓落实,扎扎实实地把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促进菜篮子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妥善解决制约生猪产业发展问题
  肉类消费的数量是人们生活改善、生活质量提高的标志,猪肉是人民群众肉类食品消费的主体。受多种因素影响,去年以来生猪价格持续上涨,对此,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政策措施,为发展养猪生产提供了良好机遇。各地要引导广大生产者充分抓住这一有利时机,认真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实际问题,提高管理水平与生产水平,降低生产成本,不断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三、有效拓宽生猪供应渠道
  各地要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调节、企业运作”的原则,积极通过设立异地养殖基地和签订产销合同等方式,建立稳定的供应渠道,做好市场供应工作。春节期间,要在不影响猪肉价格和市场供应的前提下,及时将本地储备猪肉充实到不低于居民7天消费量的水平,切实保障节日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经贸、财政部门要根据市级猪肉储备投放计划,适时组织开展地方猪肉储备的投放工作,增加供应、稳定价格。
  四、积极扶持生猪生产流通
  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国办发明电〔2007〕5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和出台相关扶持政策,促使我市生猪生产全面恢复。物价部门要进一步清理涉及生猪屠宰及肉品流通的各项收费,对非法及不合理收费坚决予以取缔,对可以减免的费用酌情予以减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各级政府应对生猪调入、定点屠宰和肉品销售企业给予必要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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