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先进乡镇(街道)的通报
(凉府发〔2008〕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按照川人口领发〔2005〕7号文件和八届州政府第四十五次常务会议精神,2007年,全州紧紧依托村(居)民自治组织平台,运用“两包一挂”工作机制,落实权利义务对等的合同管理,严格依法行政,通过开展生育文化宣传和避孕节育技术优质服务,落实利益导向等优惠政策,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程建设又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进一步为建立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并涌现了一批先进乡镇。
经各县市政府推荐,州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检查评估,州政府决定对西昌市马道镇等19个乡镇授予2007年度“凉山州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先进乡镇”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乡镇(街道)再接再厉,按照“政府主导、依法自治、合同管理、维权自律”的思路,通过建章立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继续探索创新,坚持不懈的依托村(居)民自治平台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地要认真学习先进,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加快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程建设,为我州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