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技术落后、耗水耗能多、污染环境的项目
1.染料及偶氮苯类染料中间体,年产200吨以下化学合成农药原药,硫酸,淀粉、味精或麸酸。
2.电镀、发兰、酸处理等金属表面处理。
3.年产35000吨以下的制浆、30000吨以下的纸板。
4.进口废旧物资处理(废纸除外),废旧一般机械产品翻新。
5.水银,球窑拉丝,玻璃纤维,石棉制品、辐射性制品。
6.制(鞣)革。
7.金矿、铅锌矿、钼矿、莹石矿采选项目。
(三)供过于求、技术档次低的项目
1.低档化纤织物及服装加工。
2.常规化纤抽丝、一般加弹丝、缫丝、棉、麻、毛纺及一般织造。
3.一般轻工产品。
4.一般低水平的商品交易市场。
5.中低档印刷(除丝网印)。
(四)生态及旅游区的污染等项目
国家、省级确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外围及曹娥江流域保护地带新上有污染的工业、农业养殖项目和其他有污染性的项目;风景名胜区内的民用住宅。
(五)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内的建设项目
(六)国家和省政府明令限制发展的其他项目
三、禁止发展
(一)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
1.漂染,毛纱、绢丝染色,呢绒(含羊绒)染色,棉、麻、丝绸、化纤织物印染,洗毛等新建、扩建项目。
2.年产1000吨以下染料厂(包括1000吨以下的染料生产企业、1000吨以下染料中间体生产企业、染料和染料中间体总生产能力不超过1000吨的企业)。
3.新建水泥生产线。
4.年产40000万吨以下的化学制浆(特种纸除外)、10000万吨以下的纸板(不含废纸造纸)。
5.年产40万张以下牛皮制革(猪皮80万张、羊皮240万张)。
6.年产2000吨以下黄酒、5000吨以下酒精(综合利用除外)、3000吨以下淀粉、30000吨以下啤酒、3000吨以下味精或麸酸。
7.土法农药、年产100吨以下化学合成农药原药(农药制剂、复配、分装、生物合成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除外),年产40000吨以下硫酸(综合利用除外)。
8.土法炼焦、硫、油(包括废油提纯再生)、明矾,土法(钳锅炉)炼铜、铝、铅、锌,土法炼锡,土法生产石棉、放射性制品,土法采选金、钼、铅锌、莹石,土法手工电镀,实心粘土砖、瓦及相关制品,倒焰窑制面砖、马赛克、耐火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