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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绍兴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8-2009年)的通知

  (二)技术落后、耗水耗能多、污染环境的项目
  1.染料及偶氮苯类染料中间体,年产200吨以下化学合成农药原药,硫酸,淀粉、味精或麸酸。
  2.电镀、发兰、酸处理等金属表面处理。
  3.年产35000吨以下的制浆、30000吨以下的纸板。
  4.进口废旧物资处理(废纸除外),废旧一般机械产品翻新。
  5.水银,球窑拉丝,玻璃纤维,石棉制品、辐射性制品。
  6.制(鞣)革。
  7.金矿、铅锌矿、钼矿、莹石矿采选项目。
  (三)供过于求、技术档次低的项目
  1.低档化纤织物及服装加工。
  2.常规化纤抽丝、一般加弹丝、缫丝、棉、麻、毛纺及一般织造。
  3.一般轻工产品。
  4.一般低水平的商品交易市场。
  5.中低档印刷(除丝网印)。
  (四)生态及旅游区的污染等项目
  国家、省级确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外围及曹娥江流域保护地带新上有污染的工业、农业养殖项目和其他有污染性的项目;风景名胜区内的民用住宅。
  (五)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内的建设项目
  (六)国家和省政府明令限制发展的其他项目
  三、禁止发展
  (一)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
  1.漂染,毛纱、绢丝染色,呢绒(含羊绒)染色,棉、麻、丝绸、化纤织物印染,洗毛等新建、扩建项目。
  2.年产1000吨以下染料厂(包括1000吨以下的染料生产企业、1000吨以下染料中间体生产企业、染料和染料中间体总生产能力不超过1000吨的企业)。
  3.新建水泥生产线。
  4.年产40000万吨以下的化学制浆(特种纸除外)、10000万吨以下的纸板(不含废纸造纸)。
  5.年产40万张以下牛皮制革(猪皮80万张、羊皮240万张)。
  6.年产2000吨以下黄酒、5000吨以下酒精(综合利用除外)、3000吨以下淀粉、30000吨以下啤酒、3000吨以下味精或麸酸。
  7.土法农药、年产100吨以下化学合成农药原药(农药制剂、复配、分装、生物合成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除外),年产40000吨以下硫酸(综合利用除外)。
  8.土法炼焦、硫、油(包括废油提纯再生)、明矾,土法(钳锅炉)炼铜、铝、铅、锌,土法炼锡,土法生产石棉、放射性制品,土法采选金、钼、铅锌、莹石,土法手工电镀,实心粘土砖、瓦及相关制品,倒焰窑制面砖、马赛克、耐火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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