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本级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地税应急保障专项预案的通知

  3.反应及时,保障有力。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预警监测和前瞻性研究,落实各项预防制度和措施,常备不懈,防患于未然。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市财政(地税)局应按统一部署,立即启动应急保障预案,确保各项处置工作及时、有序开展。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绍兴市本级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的财政地税应急保障事项。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组织指挥体系。市财政(地税)局成立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地税应急保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局长任应急保障协调小组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内各相关处室(单位)为成员单位。局外联系单位包括市人大财经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办、市发展改革委、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市国税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市财政(地税)局预算处牵头,局内各有关处室根据部署,在职责范围内具体执行规定的任务。
  (二)主要职责
  1.市财政(地税)局作为市本级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地税应急保障综合协调部门,负责及时了解突发公共事件进展情况,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提出财政地税应急保障政策措施建议并组织落实。
  2.市财政(地税)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应急资金和落实扶持政策。
  三、预警监测和报告
  (一)预警监测
  市财政(地税)局要实现与市级各部门应急监测预警和指挥调度系统的有效衔接,综合分析、科学判断监测数据和动态信息,加强应急保障措施和决策机制的超前研究,提高处置效率。
  (二)报告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需要市财政地税给予应急保障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向市财政(地税)局报告。
  2.报告内容应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包括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影响程度和损失程度等;已采取的主要措施、事态发展预测及控制程度;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情况,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等。
  3.报告一般应为纸质文件。紧急情况下也可先电话报告,随后报送纸质文件。
  4.市财政(地税)局内部处置程序:报告由局办公室承接,局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按局内职责分工,通知到预算处和相关业务处室。如情况紧急,相关业务处室可以先行接报告并处理,再通知局办公室。
  四、应急响应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