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本级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地税应急保障专项预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绍兴市本级突发公共事件
财政地税应急保障专项预案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8〕23号)


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本级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地税应急保障专项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绍兴市本级突发公共事件
财政地税应急保障专项预案

目 录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工作原则
  (四)适用范围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组织指挥体系
  (二)主要职责
  三、预警监测和报告
  (一)预警监测
  (二)报告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
  (二)启动标准
  (三)财政收入政策
  (四)财政支出政策
  (五)预算调整
  (六)资金拨付
  五、后期处置
  (一)监督检查
  (二)总结评估
  (三)信息发布
  六、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二)制定与修订
  (三)解释部门
  (四)预案实施时间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能及时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保障各项处置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浙政办发〔2005〕114号)、《绍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精神制定。
  (三)工作原则
  1.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针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市财政(地税)局统一指挥协调财政地税应急保障工作。
  2.落实责任,协调配合。市财政(地税)局应按照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统一部署,落实应急保障责任,并与其他相关部门相互支持、协调联动,确保应急保障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