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扶持发展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产业化组织,切实增强其对广大农户的带动能力。到2010年,全市培育发展规范化的农业产业化组织1500家以上,带动农户100万户以上,建成年销售收入超5000万元的加工型、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100家,其中超亿元的达到50家以上,力争超10亿元的有3-5家,规范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00家以上。
增强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能力。结合七大主导产业,积极鼓励工商企业投资精深加工能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农业龙头企业。市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扶持与农民建立稳定产销协作关系的国家、省、市级骨干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配送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创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运作机制,认真落实有关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市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扶持规范化合作社发展,重点扶持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经营品牌化、社员知识化、产品安全化的“五化”合作社建设,支持合作联合会等多种形式的合作社服务体系建设。
4.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大力推行高效、生态、清洁、安全生产模式,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理。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制度、畜禽标识制度和质量自控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经营者档案,场内经营者建立进货台账、进货验货和进货索证等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配置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定性检测设施,每日开展定性检测。建立农产品检测信息平台,发布预警和警示信息。鼓励企业申请农产品出口免检资格,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申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落实农产品出口基地备案制度,推动农产品出口企业开展ISO9000认证,逐步开展良好的农业操作规范(GAP)认证试点,推进农产品检测结果国际互认工作。
着力培育农产品知名品牌,努力提高七大主导产业优质农产品的知名度,建设县级农产品公共品牌。
5.健全流通体系,拓宽农业主导产业市场空间
积极拓展展示展销平台。按照“建市场、设窗口、进超市、办展销、强品牌”的要求,拓宽七大主导产业市场空间。积极组织和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参加“纽约食品博览会”、“东京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浙江农博会”等国际、国内的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举办 “绍兴市名特优农产品新春大联展”等地方性节会,为我市主导农产品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搭建平台,实现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有效对接。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