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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对企业考核评选工作的意见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规范对企业考核评选工作的意见
(绍政办发〔2008〕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涉及企业的各类考核、评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对企业考核评选的规范与管理
  当前我市经济发展正处于重要的转型时期,进一步鼓励企业树立科学发展观,引导企业加快创新发展,促进全市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对企业开展适当的考核、评选,是必要的。但当前企业反映考核过多、评选过多的现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从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政府形象的高度出发,严格依法行政,科学行政,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对各类企业的考核、评选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认真清理各类考核评选活动
  各部门近期要对涉及企业的各类考核评选活动作一次专项清理,清理情况于3月底前报市政府办公室。经市政府审核后,对必要的考核评选项目重新予以公布。
  三、严格规范对企业的各类考核评选工作
  (一)除市委、市政府明文规定外,各部门及单位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对企业进行考核、评选。
  (二)任何部门或中介组织一律不得以各类评选为名,硬性要求企业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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