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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4.构建较为完善的固体废弃物处置体系。实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规划,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综合性和专业性处置有机结合的固体废弃物处置体系。大力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历史遗留的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
  5.加强城市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抓紧制定实施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规划。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在机动车销售、上牌、年检、维修、淘汰等各个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管和防治措施,到2010年建成县以上城市机动车尾气监测体系。继续巩固、扩大“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和“禁燃区”,重点防治交通噪声、娱乐业噪声、餐饮业油烟和燃煤小型锅炉污染。
  (四)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
  1.继续深化养殖业污染防治。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制度,控制散养密集区饲养量。积极推进畜牧业布局调整,加快畜牧生产方式转变,大力推广农牧结合、循环利用的生态养殖模式。实行规模化养殖场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快推进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建立畜牧生态养殖小区,在畜禽散养密集区新建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
  加快推进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推广生态健康水产养殖模式。组织开展水产养殖污染调查,依据水体承载能力,修编水产养殖规划,科学确定水产养殖方式,严格控制水库、湖泊网箱养殖规模。推进生态渔场(塘)建设,建立高效生态水产养殖基地和健康养殖示范区。加强水产养殖污染监管,禁止向库区及其支流水体投放化肥和动物性饲料。
  2.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城镇污水处理厂临近的乡镇和行政村,要加快推进截污纳管,实现城乡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不具备截污纳管条件的乡镇和行政村,要因地制宜,采取建设独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物技术处置和沼气工程等多种方式,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到2010年,完成一批生活污水处理示范村建设,有效处理生活污水的行政村比例达到40%以上。
  3.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按照“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置”的要求,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建立健全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加快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4.大力开展化肥农药污染防治。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减少农田化肥氮磷流失。鼓励开发使用有机肥等新型高效肥料。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积极推进秸杆综合利用,到201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5.积极推进河沟池塘污染整治。疏浚淤积严重的农村河沟池塘,建立长效保洁管理制度,努力恢复其自然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严禁随意填埋或改变河沟池塘用途。到2010年,全面完成农村河沟池塘疏浚整治,河沟池塘水面面积不低于现有水平。
  6.着力提高村庄绿化水平。深入开展绿化示范村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和庭院绿化,加强农田林网建设与改造,加快实现村庄和村居周边环境绿化美化。创建绿化示范村,村庄周围宜林荒山和迹地更新绿化率达到95%以上,以乔木树种为主的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0%以上。
  (五)加大环境监管和环保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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