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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3.实施全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污染企业关停或搬迁。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要求,结合城市建设,实施绍兴市区及各县(市)城市建成区内污染企业的关停或搬迁。
  4.解决全市综合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和进管企业规范排污问题。全市综合污水处理厂和重点排污企业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必须与环保部门联网并稳定正常运行;进管企业必须严格控制污水总量和进管标准,未能达标的必须限期治理,对超总量的,依法实施限产、停产。污水处理厂建立管理台帐,规范处置,达标排放,有条件的还要努力提高排放标准。
  5.开展全市热电企业污染持续整治。热电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装置,稳定运行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加强运行管理,建立管理台帐,确保脱硫设施正常运行,有条件的企业要实施深度脱硫。
  6.开展市区马山海塘片、斗门马海片化工企业污染及城市水环境持续整治。完善区域内排水泵站及管线硬件设施建设,完善污水预处理设施,生产、生活污水达标进管;完善废气收集处理装置,规范工业固废贮存及处置;推进生态化改造进程。继续实施市区河道清水工程。
  7.开展绍兴县印染化工企业污染持续整治。加快印染化工企业 “中水回用”建设,提高“中水回用”比例。积极鼓励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加快推进“染整革命”。控制企业的污水排量,保证达标纳管。
  8.开展诸暨山下湖珍珠养殖加工行业污染整治。认真做好珍珠养殖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山下湖珍珠工业园区实施清污分流,污水实现集中处理;规范剖蚌场,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珍珠染漂洗废水经处理达标排放。
  9.开展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和道墟化工小区化工企业污染持续整治。加快上虞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建设;继续开展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废水、废气污染专项整治,确保园区大气、水体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关停、淘汰、改造一批重污染化工项目;道墟化工小区工业污水全部截污进网并开展废气污染专项整治;对重点排污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10.推进嵊州市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集中进管。嵊州市区老城区实施雨污分流系统改造,完善收集管网建设,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收集处理率,其中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60%以上。
  11.推进新昌县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集中进管及城区医药化工企业废气整治。新昌县城进一步完善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完成城南、临江社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使县城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60%以上。深化医药化工企业废气整治。
  (三)继续深入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继续完善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推进配套管网建设,尽快提高城市污水截污纳管集中处置率。2010年前,全面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改造;新建污水处理厂必须同步配套脱氮除磷设施。积极推进乡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切实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投入运行1年内,年实际污水处理量要确保达到设计能力的60%以上;投入运行3年以上的,要确保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现有污水处理厂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进行限期治理。逾期仍未实现达标排放的,对其规划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实行区域限批。
  3.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继续建设改造一批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到2010年县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面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对达不到无害化处理标准的,须在2010年前完成无害化改造或封场。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建设,推进垃圾处置资源化,到2010年绍兴市区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全面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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