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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
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8〕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绍兴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绍兴建设,创造更加优美的生态环境,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绍兴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开展“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2008?2010),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和指导方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有关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强市,打造生态绍兴、和谐绍兴”战略目标,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以污染减排和环境整治为重点,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推进环保工作体制创新、政策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和文化创新,加快形成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全面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总体目标:通过今后三年的努力,确保完成“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基本解决各县(市、区)存在的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努力使全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指导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讲求实效;坚持协调共赢、优化发展;坚持统筹城乡、突出重点;坚持治旧控新、监建并举;坚持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坚持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二、八个方面的具体工作目标
  到2010年,实现以下八个方面具体工作目标:
  (一)污染减排工作目标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2005年下降15.1%以上;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5年下降15%以上。
  (二)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目标
  --重点工业污染源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飞行监测”达标率达80%以上;
  --基本完成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
  (三)城乡污水、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处置工作目标
  --绍兴市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诸暨市达到70%以上,其余县(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
  --县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以上,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达到72%以上;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97%以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污水处理厂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
  (四)农业面源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
  --完成年存栏猪100头以上、存栏牛10头以上的畜禽养殖场(户)的排泄物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 210万亩,农药减量控害增效示范面积达到107万亩,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使用面达到70%以上,肥料、农药利用率分别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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