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2008年度电子政务任务指导书的通知

  关于“百件实事网上办”工程的相关文件请查看绍兴市政务网(http://www.sx或http://172.23.0.6)政务资源\电子政务文件资料栏目。
  2.各县(市、区)政府:(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本地区政府门户网站实现政府信息依法公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箱。(2)加强对“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相关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继续落实网站日志数据的开放,保证“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群日志统计分析系统的正常运转。(3)积极实施网上审批,推进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建设,深入开拓网上便民服务,实现办事项目过程和结果的公开。(4)继续推进本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鼓励采用统一建站模式,推进本县(市、区)政府网站的资源整合工作;积极推广“浙江政务通”的应用。
  (二)电子政务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网运维管理体系;开展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完成电子政务基础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定级工作,做好网络安全的加固工作;推进电子政务数字证书的应用。
  1.市政府相关部门:(1)取消单位自建互联网出口,实现本单位局域网和市电子政务网络的互联互通;根据省相关厅(局)安排,继续配合做好相关应用系统迁移到市电子政务网平台的工作。(2)完成本单位基础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评估和定级,通过部署防火墙、防病毒和日志审计跟踪等相关安全系统,积极开展安全体系建设,完善管理制度。(3)推进电子政务数字证书应用,市级部门的业务系统如需利用CA进行认证时,应积极采用市电子政务数字证书。
  2.各县(市、区)政府:(1)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网运维体系,加强网络运维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同时配合省级相关厅(局)继续做好相关应用系统迁移到电子政务网平台的工作。(2)完成本地基础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评估和定级,并在此基础上增添安全设备,加固信息安全。(3)推进电子政务数字证书应用,建设电子政务外网安全支撑平台,推广和应用电子政务数字证书。
  (三)电子政务应用工作。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推进机关办公电子化,积极推进协同办公系统开发和应用;全面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1.市政府相关部门:(1)继续做好市政府办公室统一部署的公文交换、信息报送、人大政协议案建议办理等应用系统的应用工作;市级部门原则上都应使用绍兴市协同办公系统实现内部办公自动化。(2)积极配合做好市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有审批系统或业务系统的部门应做好与电子监察系统的接口,没有审批系统或业务系统的部门应实现向电子监察系统的手工填报,以确保向电子监察系统上报数据。
  2.各县(市、区)政府:(1)继续做好市政府办公室统一部署的公文交换、信息报送、人大政协议案建议办理等应用系统的应用工作。(2)积极推进本地区协同办公系统建设,鼓励采用集中建设的模式,应用电子政务数字证书。(3)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全省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95号)文件的要求,尽快成立各县(市、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3月底前),完成许可事项、非许可事项和其他事项的梳理工作,部署本级电子监察系统,实现与省、市电子监察系统的互联互通。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