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
2008年度电子政务任务指导书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8〕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绍兴市2008年度电子政务任务指导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五日
绍兴市2008年度电子政务任务指导书
2008年,我市电子政务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要求,继续遵循“应用、整合、创新”的工作方针,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加强网上办事和交流互动功能,以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为基础,加大各类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开发和推广力度,切实做好电子政务安全体系建设工作,确保电子政务系统稳定运行。
一、主要任务
(一)政府门户网站工作。切实完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的各项信息维护任务,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推进网上审批,落实审批项目办理过程和结果的网上公示;按要求完成国务院信息办牵头组织的“百件实事网上办”工程;加强政府网站的宣传推广。
1.市政府相关部门:(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本单位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实现政府信息依法公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箱,并完成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系统的对接;继续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各项内容保障工作,借助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网上调查、民意征集、活动直播、在线访谈等互动活动;继续推进部门子网站建设工作,新建或重建的部门子网站必须统一使用“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子网站生成系统构建;积极配合做好公务和市民邮箱的各项应用开发等工作,相关部门按时做好市民邮箱的数据传送和维护工作。(2)积极实施网上审批,推进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建设,50%的办事项目实现在线处理;实现办事项目过程和结果的公开;鼓励利用市民邮箱作为实名制认证手段,推进政府网站用户认证体系规范化。(3)积极落实并及时完成国务院信息办组织的“百件实事网上办”工程,并做好跟踪维护工作。目前尚未完成的主要项目有:教育部门的“中小学借读费标准”,卫生部门的“防疫站疫苗接种点列表及门诊通讯方式”、“医院网上预约挂号服务”,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合同备案登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各种保险个人账户信息的查询”、“退休人员养老金查询”,民政部门的“社会捐助接收点一览表”、“养老服务(包含养老机构地址、电话、业务范围、收费等)”、“优待对象抚恤标准”、“伤残人员伤残等级评定”、“退伍安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