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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廉政工作任务分工的意见的通知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协办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市房管局、市监察局)
  17、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追究、查处重大事故中的责任和腐败问题。
  (牵头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
  18、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协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市经贸委、市国资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9、深入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将市本级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全部纳入网上审批范围,并向县区延伸,形成公开透明、高效便捷、三级联动的网上审批体系。
  (牵头单位:市公共政务管理局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市政府法制办)
  20、继续完善会计集中核算、村级账务代理制度,全面推行“乡账县管乡用”财政体制改革,积极开展国库集中支付试点,逐步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规范有序的财政管理体系。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民政局)
  21、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修订《萍乡市政务公开指南》,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督促各县区、各部门清理、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抓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全国政务公开示范点的建设,积极推进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监察局 协办单位:市公共政务管理局、市政府法制办)
  22、继续完善县区党政正职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坚持实行审前公示制度并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牵头单位:市审计局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
  23、积极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严格规范“一费制”收费范围和标准,严肃查处以“校中校”或“一校两制”等形式的乱收费行为,加强对各级财政拨付配套资金的检查,确保农村和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和贫困生免教科书费的政策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新闻出版局)
  24、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继续推进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改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方式,逐步开展对高值医用耗材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加强医保定点管理。同时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共政务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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