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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廉政工作任务分工的意见的通知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经贸委、市商管办等相关单位)
  7、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严肃纠正违反耕地保护制度的行为。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农办、市农业局)
  8、加强对经营性土地、工业用地招拍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经贸委、市审计局、市公共政务管理局、市监察局)
  9、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深化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矿业权取得和矿业权有偿开采制度。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煤管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监察局)
  10、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执法活动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和投诉处理机制。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协办单位:监察局、市公共政务管理局、市审计局)
  11、强化对市招投标中心的监管,规范招投标领域的秩序,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市公共政务管理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12、加强对产权交易市场的监督,规范产权交易行为,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公共政务管理局、市监察局)
  13、加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市公共政务管理局、市监察局)
  14、认真开展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执法监察,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违纪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协办单位:市经贸委、市城管执法局、市煤管办、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监察局)
  15、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权钱交易的行为。
  (牵头单位:市房管局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政府法制办)
  16、继续抓好城乡规划的执法监察,严格执行城乡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变更规划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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