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底前)。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两查两保”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温委办发〔2007〕2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温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温政发〔2007〕75 号)精神,各县(市、区)政府、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本辖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无证无照经营食品和违反公共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场所的基本情况,制订“铁锤”系列整治大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在本辖区全面开展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并将方案报市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8521125、88529483)。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至11月)。各县(市、区)政府、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组织开展整治大行动。坚持查处取缔和疏导登记相结合,做到清理一片、整顿一片、规范一片、巩固一片。市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市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地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予以通报。
(三)总结考核阶段(12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对整治大行动进行自查总结,查漏补缺,完善相关工作措施,针对一些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研究建立长效联动监管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态度要坚决。各级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温州“三次跨越”的高度,充分认识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集中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意见》(温政发〔2004〕81号)等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攻坚克难,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组织要有序。各地要明确整治任务分工,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抓,并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和工作目标按期完成。要为专项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特别是在“铁锤”系列整治大行动中,力求计划周密、保障有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统一行动、信息互通、形成合力,有效解决整治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整治行动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