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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价格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价格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酒政办发〔2008〕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驻酒有关单位:
  《2008年全市价格监管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2008年全市价格监管工作要点

  2008年,全市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价格工作部署,紧紧围绕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首要任务,积极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促进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强化垄断行业价格管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整顿市场价格秩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008年价格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
  1、严格控制价格上涨幅度。2008年全市价格总水平涨幅,力争控制在5%以内。
  2、依法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要依法操作,从严控制,慎重决策,有效制止不合理涨价和乱涨价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价格显著上涨情形消失后,按程序要求及时解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3、加强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工作。以列入调价备案范围的商品为重点,继续做好基本生活必需品、紧缺商品以及重要的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加强对价格苗头性、趋势性变化的监测和分析,确保第一时间发现价格异动,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情况,及时提出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的措施意见。
  4、把握时机疏导价格矛盾。按照“适度、稳妥、择机、衔接”的原则疏导资源价格矛盾,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既要考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也要考虑实际承受能力。县(市、区)出台政府调价项目前要向市物价局报告有关情况,做好工作衔接,避免集中出台调价措施。
  二、做好涉农价格管理工作
  5、保持化肥价格基本稳定。加强化肥价格监管,严格落实流通环节差率控制政策。
  6、改进农产品价格管理。采取措施稳定饲料价格,完善稳定生猪生产的长效机制,减缓生猪市场周期性波动,防止生猪价格大起大落。
  7、畅通重要农副产品绿色通道。落实和完善主要农副产品运输、销售过程中的收费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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