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贯彻落实《
文物保护法》。加大文物保护资金的投入力度,建成温州史前文化、瓯窑青瓷、石棚墓、古村落、古城堡五大文物保护系列。认真实施《温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重点做好五马街、墨池坊、城西街、朔门街、庆年坊等历史街区和江心屿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拓展历史文化保护体系覆盖面,争取平阳顺溪、永嘉屿北、乐清黄坦硐、泰顺泗溪和徐岙底、苍南碗窑和金乡成为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十一五”期间,争取全国重点文保单位总数达到12处以上,省级文保单位总数达到80处以上,县(市、区)级文保单位增至600处以上,全市各级历史文化街区、村镇总数达25处左右。
3.加强古文化保护开发。重视各县(市、区)的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将保护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将抢救性保护与产业性开发相结合,走出一条古文化保护与开发和谐共进的路子。重点围绕“耕读文化”和“泰顺廊桥”的保护开发,创建永嘉和泰顺“文化生态示范保护区”,将两县的古民居、古桥梁、古建筑、古民俗列为温州文化资源深度开发的战略资源,实施抢救性保护政策,积极鼓励文物保护与特色旅游的结合利用。
4.大力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搜集整理的基础上,建立保护名录,构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领域,推进温州瓯绣、瓯塑和乐清黄杨木雕、细纹刻纸的产业化发展。
5.加强博物馆建设。构建以市级博物馆为龙头、县级博物馆为骨干、民办博物馆和专业博物馆为补充的博物馆网络。重点推进温州美术馆、东瓯文化城等重大项目建设,全面加强各县(市、区)文博馆建设。加强对民间收藏文物的指导与服务,大力提高展览展示水平。
(四)发展文化产业。
1.新闻出版业。
(1)报刊业。加强报刊品牌建设,探索建立报刊品牌建设的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提高报刊知名度、美誉度、受众信任度。大力推进《温州日报》等党报的发展,充分发挥党报的喉舌作用和党的主要宣传阵地的作用;鼓励支持《温州都市报》、《温州晚报》、《温州商报》、《温州瞭望》等报刊杂志的发展,更好地为温州经济社会服务;加快媒体资源整合和上网工程建设,建设好“温州新闻网”信息平台。推进温州日报报业集团建设,加快体制和机制创新,实行多品牌、跨行业、跨区域扩张。
(2)出版发行业。积极争取创办温州出版社,规范发展出版发行市场。鼓励国有书店(新华书店、邮政报刊零售公司)发展连锁经营,到“十一五”末,年销售额突破5亿元。大力扶持3至4家民营书店发展直营、特许加盟连锁店,争取到2010年民营书店在发行业年销售额所占比重达到75%以上。积极吸引外资进入出版发行行业,实现国有、民营、外资有序竞争的市场格局。整合现有出版发行资源,合理布局流通网点。在主城区,重点建设温州书城和图书批发市场,力争成为区域性的图书集散基地;在新城区,相应配套建设综合性流通网点;其他县(市)要配套建设具有一定辐射能力、规模适中的流通网点;大型社区以及村镇要相应设置中小型流通网点。
(3)印刷业。继续实施产业集群化发展模式,重点建设苍南印刷工业园区和各综合型工业园区,积极落实温州印刷工业园区项目,打造中国印刷城。到2010年,印刷业工业总产值达到200亿元,形成更具产业竞争力的区域印刷基地。推进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彩色桌面系统、计算机直接制版技术及数字式打样技术,实现设计、制版电子化,促进后工序加工的多样化和自动化;大力发展精细包装装潢印刷、精美彩色包装印刷、绿色包装印刷、无菌食品包装印刷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