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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处关于印发临夏州“十一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三、“十一五”金融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正确理解和把握金融与经济的关系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经济孕育金融,金融繁荣经济。全州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经济部门的同志,要学习金融、熟悉金融、研究金融,科学利用金融资本加快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机构要正确处理自身发展与支持地方经济的关系,增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全州实际,找准信贷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切入点,拓展服务领域,加大信贷投入,提升服务水平,力求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实现金融业自身的发展,努力实现经济、金融的“双赢”目标。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金融信贷政策,促进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和可持续增长
  人民银行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金融信贷政策,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通过制定《信贷增长指导意见》等方式,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合理配置信贷资源,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努力实现信贷投入的增加和结构优化;及时组织召开金融联席会议,分析金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建议;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更好地实现经济、金融信息共享。同时,要不断提高国库经理水平,加快现代支付清算体系建设和征信体系建设,全面做好货币发行和外汇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反洗钱工作水平。
  临夏银监分局要切实加强银行业监管,确保全州金融业安全稳健运行。要坚持“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理念,以监管工作的“四个目标”和“六条良好监管标准”为准则,强化风险监管和持续监管,规范内部管理,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不良贷款“双下降”责任制,严把机构准入和高管人员审查关,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完善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制定分类监管方案和风险预警机制,加强拨备和资本金监管,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从而实现经济金融的良性互动和可持续增长。
  (三)优化信贷结构,全力支持全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着力改善“三农”金融服务,全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支持新农村建设政策,不断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金融需求。人民银行要继续用好支农再贷款政策,准确预测全州农贷资金需求,及时向上级行申请支农再贷款限额,加大支农再贷款投放力度,确保全州农贷资金的合理需要。农业发展银行要在巩固传统粮油购销业务的同时,将政策性信贷业务拓展到农村基础设施、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与销售、农林牧渔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领域,积极营销新的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和农业小企业贷款。农业银行要充分发挥支持县域经济的金融主渠道作用,按照“面向‘三农’,以县域为基础,城乡联动,农工商综合经营”的股份制改革定位,积极争取授权授信,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农村信用社要不断完善产权制度、组织形式和内控机制,继续加大对农户和农村二、三产业的投入,重点支持农村种养业、加工业、多种经济组织和社区重点企业的发展。其他国有商业银行要对“企业+基地+农户”、“贸、工、农”一体化产业链的各个环节给予全方位的信贷支持,加快调整信贷营销策略和重点,努力增加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投入。
  二是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有效满足企业贷款需求。金融部门要正确认识与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积极开发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新产品,对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发展有潜力、管理较规范、还贷守信用的县域科技型、财源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在坚持政策的前提下,适当简化贷款手续,给予信贷支持;对还款有保障、经营业绩好的优质中小客户,要继续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的授信管理方式,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对不完全符合信贷准入条件,但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要积极运用资金定价手段覆盖贷款风险,有效满足企业多样化资金需求。金融机构要与中小企业建立稳定的联系,及时掌握企业生产、销售和资信状况,解决企业合理的贷款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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