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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濮阳市实施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意见的通知

  (六)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切实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 染者和患者的救治与关怀
  1.进一步提高艾滋病医疗服务质量,全面落实艾滋病治疗 措施。市和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执行艾 滋病诊疗技术规范、制定药品管理和治疗信息管理规范,统筹安 排卫生技术人员、经费和设备资源,开展医疗服务工作;按规定 对农村艾滋病病人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规范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提高可及性。支持开 展中医辅助治疗艾滋病临床服务。要设立定点医院负责艾滋病医 疗救治工作,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应有经过培训的医护人员负 责门诊和家庭病床的医疗救治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 治疗、随访、督导服药、心理支持、转诊服务等各项工作的管理。 要保证流动人口和被监管人员的艾滋病治疗需求。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人员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就医管理、费用支付 办法,切实保障合理医疗需求,控制费用支出。
  2.开展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实验室检测和耐药监测。各县 (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对接受抗病毒 治疗人员的辅助性T 淋巴细胞、病毒载量等相关检测。要建立艾 滋病病毒耐药性监测网络,开展新发感染人群耐药艾滋病病毒毒 株的监测,为科学指导治疗和评价抗病毒治疗效果、调整治疗方 案、制订应对措施提供依据。
  3.加强机会性感染的预防和治疗,积极开展结核病与艾滋 病双重感染防治工作。各县(区)要切实贯彻落实河南省艾滋病 机会性感染病人的医疗救治政策,积极开展有效预防和治疗工作, 对农村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适当减 免抗机会性感染治疗药品的费用。要建立结核病和艾滋病防治的 合作机制,开展结核病与艾滋病双重感染监测,对所有已知的艾 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进行结核病筛查,提高结核病与艾滋病双重感染诊断水平,加强预防、转诊、治疗和关怀工作;对 发现的结核病病人,要纳入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及时治疗。
  4.加强艾滋病致孤儿童和孤老的救助安置工作。各县(区) 要建立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未成年子女和老人登 记、上报和随访制度,落实孤儿、孤老救助、就医安置和孤儿免 费入学的政策措施。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纳入城乡 社会救助体系,按规定予以救助和妥善安置。
  5.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艾滋病预防、救助工作。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 业单位和个人的作用,对参加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单位和人员 提供培训和支持。帮助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开展生产自救,参与艾 滋病关怀护理和救助工作,消除歧视,形成全社会关爱艾滋病病 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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