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规范团的基层组织制度
制度建设是保障团的活动规范化的根本,是保持团组织生机与活力的有效途径。各级团组织要从本地、本单位实际出发,建立基层团建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制定量化考核办法,实施基层团建工作目标管理,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制度建设更上新台阶。上级团组织对下级团组织每年进行1次专项考核和不定期抽查,同时把被考核单位党建带团建工作情况反馈该单位上级党组织;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该团组织及其负责人团内一切评先表彰资格。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建带团建工作作为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工作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团建工作不达标的,不能评为党建先进单位。
(六)加强基层活动阵地建设,拓宽经费来源渠道
各级党组织要将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或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积极建设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图书站、青年之家、青年网站等活动阵地,努力促进青年中心及其所属青年社团组织的活动阵地建设。市、县区、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团的工作经费应列入年度预算,并应占有相应比例。鼓励团的基层组织多渠道筹集经费。要在积极争取党政拨款的同时,依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通过向社会募集资金等方式,扩大经费来源。街道社区团组织可试行通过承担政府职能中的青年事务,积极争取将涉及青年事务的项目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四、切实加强基层团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各级党组织要把团建纳入党建总体规划和相关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实行党组织抓团建工作责任制。一是建立加强基层团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基层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团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建立加强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例会制度。基层党组织每年要安排1至2次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共青团和青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是建立加强基层团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各级党团组织要确定本级团建工作联系点。县以上团的领导干部,每年要安排一定时间到基层调查研究,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意义重大。各级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抓紧抓好。团的基层组织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报告工作。要注意发现和推广基层团建工作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各级党团组织要通过加强检查考核,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