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强青联、学联、少先队、青企协、青农协、志愿者协会等组织建设,充分发挥青年社团独特的资源优势和人才队伍优势,不断延伸青少年工作手臂。
(三)加强团员队伍建设
做好团员发展工作。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制定团员发展计划,建立入团积极分子名册和培养考察制度。要加强团前教育,发挥团校作用,搞好团队衔接,规范发展程序,确保团员质量。重点在学校、农村、企业、社区等青年聚集的地方发展团员,尤其要加大在新型经济、社会组织的青年骨干中发展团员的工作力度。要根据“统一领导,逐级推荐,分级管理”的原则,采取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积极配合各级党政部门建立青年人才库。
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党组织要把团组织“推优”入党工作作为发展党员的重要环节,在研究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时,要主动征询并严肃认真地对待团组织的意见。要把“推优”工作纳入发展党员工作规划,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必须经团组织推荐,使“推优”工作真正成为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
加强团员管理。以流动团员为重点,探索对团员实行多重组织覆盖的方式。允许组织关系与参加团的活动范围适当分离,鼓励流动团员就近就便参加团的活动。流出地团组织要探索外出团员联络管理办法,流入地团组织要通过建立社区流动团员联络站、实行团员到社区报到等形式,主动与本地区的流动团员建立联系,实现流动团员管理社区化。对于不能确定团籍、本人提出要求、愿意履行团员义务并符合入团标准的青年,可以采取两名正式团员介绍、重新补发团员证或补填入团志愿书等三种办法,确认其团员身份。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化的信息交流平台,探索开设团组织电子信箱、电子团员证,开展网上组织生活等形式。进一步拓展团员证功能,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四)加强团干部选拔配备
团的干部是党的青年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重视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
严格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选配好团干部。按照德才兼备原则,把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善于做青年工作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基层团的岗位上。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企业、学校等基层团组织中大力推行团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等选配方式,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采取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团组织负责人的选配方式。团干部的选拔要严格执行中组部有关规定,形成合理的梯次结构。“省辖市团委书记、副书记一般不超过35周岁,最高不超过38周岁;团县(区)委书记、副书记一般不超过30周岁,最高不超过33周岁。县以上团的专职干部,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乡镇、街道等团的专职干部,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团的基层组织要按期召开团代会或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基层团组织领导机构,如因工作调动出现基层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空缺时,应在3个月内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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