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格局;坚持以服务能力建设为重点,以服务促建设,以服务求活跃;坚持与时俱进,以创新的精神和发展的观点,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坚持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的有机结合,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
(三)目标任务:建立健全与合肥跨越式发展和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相适应的团的基层组织体系,构建自我运转能力更强、团员青年参与程度更深、社会化水平更高、更加富有效能的组织运行机制,把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组织巩固、富有活力的坚强集体。
三、坚持党建带团建,全面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
(一)深化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
党建带团建是基层在长期实践中创造的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条成功经验。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建带团建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行自己的政治责任,指导和帮助团组织搞好组织建设,做到基层党团工作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统一检查、统一考核,通过出台党建带团建相关政策文件、督导检查等措施,加强和改进对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领导。各级团组织要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争取党组织的重视和关心,切实抓好自身建设,积极推动工作目标、组织建设、队伍建设、阵地建设、检查考核“五个纳入”,实现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有效衔接。要把团的“三级联创”活动与党的“三级联创”和创建“五个好”党组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团建的实际成效服务于党的建设。
(二)健全团的基层组织
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领导责任。凡是团员人数在3人以上的单位,党组织负有建立团组织的责任。各级党组织要保证团的组织体系完整,不允许借改革、精简之名随意撤销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等各种类型单位的团组织,或将团组织合并、归属到其他部门,已经撤并的要尽快恢复。要保证团干部职数专职专用,保证兼职团干部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团的工作。
团的基层组织设置应从实际出发,可以不完全与党组织和行政建制对应。新建和改建的团的基层组织应及时明确与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隶属关系,隶属关系尚不明确的,应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来处理。要按照与经济社会结构相协调、与青年分布相适应的原则,因地制宜地调整团的基层组织设置,以乡镇、街道社区、大中专学校和规模以上企事业单位为重点,建立起灵活多样、动态开放的组织网络,扩大团组织的有效覆盖。在农村,充分发挥乡镇团委的龙头带动作用,抓好松散瘫痪社区、村级团支部的整顿工作。在经济发展较快、团员数量较多的行政村,建立团的总支或基层团委。对外出团员较多的“空壳”村,推广“村校联建”、“村企联建”、“村村联建”等做法。在街道社区,与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组织设置相协调,设立团工委或团委,街道团(工)委纳入街道机构序列,努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区团的组织网络。在规模以上企事业单位,要有团的组织编制及具体负责团工作的干部,配备专门职数的团委书记应作为中层或中层以上干部使用,兼职团委书记、副书记享受中层干部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