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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土局的通报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土局的通报
(濮政〔2008〕2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7 年,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和市国土局抓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利时机,强化税收征管,依法组织收入,圆满完成了省、市确定的财政收入任务目标。截至2007 年12 月31日,全市完成一般预算收入23.2 亿元,增长24.7%,增收4.6 亿元,是收入增加最多的一年。市国税部门完成税收总收入30.81亿元,增长23.19%,其中组织地方收入6.2 亿元,增长27%;市地税部门完成税收总收入11.4 亿元,增长25.6%,其中组织地方收入9.7 亿元,增长24.6%;市国土部门组织财政收入1.6 亿元,增长37.9%。全市完成地方税收收入17.4 亿元,税收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达到75.2%,比2006 年提高1.6 个百分点。全市完成一般预算支出54.2 亿元,增长28.1%,比上年增加支出11.9 亿元,支出规模创历史最高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提供了有力保障。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土局予以通报表彰。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财政、国税、地税、国土部门恪尽职守、狠抓工作落实的精神,进一步营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氛围。财税、国土部门要再接再厉,继续坚持依法征收,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要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管好用好财政资金,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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