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步骤
全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从2008年2月下旬开始到3月底结束。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及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有关要求,充分认识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明确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结合召开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市委、市政府对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第二阶段:健全制度。从2008年4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主要任务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现有反腐倡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和清理,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针对腐败现象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制度创新;针对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订贯彻执行制度的有效措施。具体要完成以下工作:
1、清理制度。各县区、各单位根据市里下发的《关于做好制度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清理和审查,并按要求做好分类登记;根据全面清理和审查的结果,研究提出2008年度制度建设“立、改、废”的意见,报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这项工作必须在5月底前完成。
2、完善制度。在各县区、各单位提出2008年制度建设“立、改、废”意见的基础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出台市级制度修订完善和创新目录,并督促各责任单位完成现有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对各县区和各单位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情况进行调研和督查。这项工作必须在7月底前完成。
3、创新制度。围绕群众反映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分别召开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座谈会,推进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各级各单位以创新精神集中出台一批新的制度和规定。这项工作必须在9月底前完成。
4、落实制度。对各级各单位制度建立、完善和执行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制度创新的评奖。市里将适时召开一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交流会,宣传和推广制度建设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深入开展。这项工作必须在10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