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合肥市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合发〔2008〕3号)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
市委、市政府同意《合肥市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内容,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治本之策。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政治的、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贯穿今年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深入推进,切实抓紧抓好。要认真总结和宣传近年来我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特别是制度创新的成果,营造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要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的完善、改革、创新和落实。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层推进,统筹结合,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更加明显的实效。
中共合肥市委
合肥市人民政府
2008年3月4日
合肥市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批转〈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皖发〔2008〕3号)精神,大力推进我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努力形成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重要作用,为我市“三大推进”和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现就我市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近几年来,我市在推进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高度重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特别是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投融资、行政审批、财政管理、组织人事、国企监管、效能建设、乡村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胆进行制度创新,初步确立了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对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与合肥又好又快发展和新形势下反腐倡廉要求相适应的制度体系还不完备,有的创新举措还没有形成制度,有的制度缺乏配套和细化措施,有的制度执行不力、落实不好。因此,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仍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必须紧抓不放的一个重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