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行政许可职能部门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意见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行政许可职能部门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意见
(扬府发〔2006〕1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市人大52次主任会议和7月15日市政府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我市经济跨越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市级机关各行政许可职能部门(包括代行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坚持“精简、统一、高效、便民”的原则,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加快实现部门行政许可职能向一个处室集中,部门行政许可处室向行政办事服务中心集中,部门行政许可项目进行政办事服务中心落实到位,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授权到位。努力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服务运行体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法制政府、责任政府和公共服务型政府。
  二、方法步骤
  1、市政府成立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
  2、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确定第一批实施“两集中、两到位”的部门为进驻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的市政府直属部门,今年10月底前改革落实到位。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从11月初开始至12月中旬第二批实施“两集中、两到位”的部门改革落实到位。明年一季度推进省垂直管理部门开展这项工作。
  3、第一批实施“两集中、两到位”的部门在8月底前,第二批在11月底前,按照“两集中、两到位” 的要求和“不增加编制、不增设内设机构、不增加中层领导职数”的原则,抓紧研究本部门的职能调整方案报市编办。具体方法:对部门行政许可职能已集中在一个内设机构的,该机构分工行政许可工作的处长(副处长)进驻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工作;对部门行政许可职能分别由两个以上内设机构行使的,选择采取“撤一建一”或合署办公等方式,将部门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到一个处室行使,更名为“行政服务处”或增挂“行政服务处”的牌子,该机构处长或分工行政许可工作的副处长进驻行政办事服务中心窗口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