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制定2009年度住房建设计划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思路,提高全社会住房保障能力,探索住房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
增强社会监督,提高透明度,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切实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
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等相关规划、计划相协调。
建立多渠道的住房保障体系,重点改善和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通过宏观调控手段适当加大普通商品房供应,实现住房供需平衡,推进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四、2009年度乌鲁木齐市住房建设区域
乌鲁木齐市2009年度住房建设区域为乌鲁木齐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包括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米东区、头屯河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乌鲁木齐县。
2009年计划建设的住房类项目包括在2008年立项并批准,在2009年开工的住房建设项目以及在2009年立项、批准并开工的住房建设项目。
五、2009年度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目标
以城市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保障对象,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积极推进国有企业住房困难职工解危解困工程,加大危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力度,建立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保障体系。
六、2009年度乌鲁木齐市住房建设总量及结构比例
乌鲁木齐市2009年计划建设各类住房总规模650万-750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房建设规模约455万-525万平方米,其它类型住房约195万-225万平方米。
2009年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约70万平方米,其中,计划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规模约40万平方米,在普通商品住宅小区中配建的约10万平方米,单位自建的约20万平方米。
2009年计划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
2009年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