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巴彦淖尔市关于加快城镇化发展的若干规定

巴彦淖尔市关于加快城镇化发展的若干规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定》和《关于完善城镇体系推进城镇发展的意见》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加快城镇化发展的若干规定》精神,根据巴彦淖尔市委、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定》,结合巴彦淖尔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城镇发展布局

  (一)以包兰线、丹(东)---拉(萨)高速公路、110国道为主轴线,以固察线、五原至甘其毛道口岸和临赛线为三条次级轴线,全市形成以“一主三次”为框架,以临河区为中心,以旗县所在地为“增长极”,以重点镇(包括少量工业新镇)为纽带的城镇网络体系,主动融入呼---包---银---兰经济发展带,承接呼、包、鄂“金三角”的辐射。

  (二)重点发展区域中心城市,依托现临河区、陕坝镇和东部工业园区构筑“一市三区”大城市框架。东部工业园区首先培植产业,达到一定经济总量和人口规模后设立工业新区;陕坝镇从现在起按市辖区进行规划建设,条件成熟时撤镇设区;当前重点建设20平方公里城市新区,力争用2-3年时间使新区形成规模。2010年建成拥有50万人口、市区面积50平方公里的区域中心城市,形成“一市三区”大城市框架。2015年城市人口达到70万人,市区面积达到70平方公里,步入大城市行列。

  (三)各旗县所在地依托产业支撑,突出差异特色,加快发展。其中,乌拉山镇承接包头辐射,2010年达到县级市规模,撤旗设市;陕坝镇2010年达到设区标准,撤旗设区;乌拉特中旗和乌拉特后旗加大向上争取移民扩镇力度,增加城市人口。

  (四)结合现状,确定狼山镇、巴音花镇为近期发展重点镇。围绕产业发展和临河、乌拉特、金泉、青山、沙海等工业基地建设,完善与之相配套的行政服务、商务金融、休闲居住等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相应的重点工业新镇。

  二、产业支撑

  (五)把发展城镇产业、做大做强城镇经济作为推进城镇化的关键来抓,使城镇化发展建立在坚实的产业基础之上。重点建设临河化学工业高新技术园区、乌拉特五金冶化工业基地、金泉煤化工有色工业基地和沙海煤化工有色工业基地四个重化工基地和杭锦后旗河套食品工业园区、磴口蒙牛科技工业园区两个园区。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引导工业项目和企业向园区集中,形成“建设一处基地、带动一系列产业、形成一座新兴工业城市”的城镇化格局。以大项目的突破、大园区的建设和大产业的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