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任务:
一是继续搞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国家提出要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的骨干工程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并基本完成与之配套的田间工程改造,我们要以此为契机,积极争取国家加大投资力度。
二是全面实施自治区专项资金节水改造工程。项目涉及到7个旗县区的13个乡镇,配套农田面积45.27万亩,平整土地536.13万亩。
三是利用农闲的有利时机,动员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会战。全市2/3以上的群管渠道要进行清淤,3/4以上的农田进行平地缩块,保证行水畅通,提高水的利用效率。
四是深化群管体制改革。各旗县区全面完成农民用水协会灌溉面积核实,全面推行亩次计费,提高农民群众的节水意识。
三、基本原则
⒈坚持政府支持、民办公助的原则。政府要逐步增加对水利建设的投入,特别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促进广大农民群众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⒉坚持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的原则。以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加大政府投入为契机,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规范“一事一议”程序,通过有效组织,切实让农民在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过程中得到实惠,引导农民群众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⒊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各旗县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实际、种植业结构的差别和水资源的利用现状,制定科学的规划,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⒋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和法规,区分国管工程和群管工程,明确职责,分清部门之间、国管单位和受益群众之间的权利和责任,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四、主要措施
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首先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市、旗(县、区)两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其次要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将责任明确到人。三是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严格考核,切实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⒉搞好规划。作为开展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依据,规划要充分考虑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分步实施、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进行编制。并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权威性,并按程序进行论证和审批。具体编制要在旗县区水务局的指导下,以协会、村、乡镇为单位,逐级自下而上的方式编制,然后以乡镇为单位编制旗县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编制的规划一经审定要严格执行,确保其在实际中严格按照规划得到实施,县级规划按程序经过审批后,应作为申报项目安排国家和地方补助资金的依据,所有申报项目必须符合规划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