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要求的通知


  七、加大宣传力度,搞好年度总结。

  各单位要在日常工作中及时总结承办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提案追踪》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承办工作。在本年度办理任务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全年工作,并于10月底前向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报送书面总结各1份。

  附件:1.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答复格式

  2.办理重点问题责任分解表(略)

  3.领导全员办理情况登记表(略)

  附件1
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答复格式

  ①承办单位报送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行文格式

  承办单位公文信笺

  (承办单位)建议字(2008)第 号

  对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 号建议的答复

  市政府办公厅:

  ××代表提出的关于“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文)

(印章)

年  月   日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

  ②承办单位报送省政协提案或党派、团体办理情况的行文格式

  承办单位公文信笺

  (承办单位)提案字(2008)第  号

  对政协河北省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 号提案的答复

  市政府办公厅:

  ××委员提出的关于“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文)

(印章)

年  月  日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

  ③承办单位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的行文格式

  承办单位公文信笺

  (承办单位)建议字(2008)第 号

  对石家庄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 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文)

(印章)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